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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現場安全管理 在進行土方工程作業前,出現以下情況如:施工現場準備不充分,安全無保障;無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技術交底;安全設施未做到齊全有效;危險作業面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發現事故隱患未及時排除;不按規定使用勞動防護用品者;對機械設備、工具性能不熟悉以及作業人員不經過安全教育培訓等情況,建議禁止施工。 2.土方工程作業 施工前,對施工區域內存在的各種障礙物,如建筑物、道路等影響施工的均應拆除、清理或遷移,并在施工前妥善處理,確保施工安全。認真研究整個施工區域和施工場地內的工程地質和水文資料、鄰近建筑物或構筑物的質量和分布狀況、挖土和棄土要求、施工環境及氣候條件等,編制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嚴禁盲目施工。施工機械進入施工現場所經過的道路、橋梁和卸車設備等,應事先做好檢查和必要的加寬、加固工作。開工前應做好施工場地內機械運行的道路,開辟適當的工作面,以利安全施工。 應會同有關單位對附近已有建筑物或構筑物、道路、管線等進行檢查和鑒定,對可能受開挖和降水影響的鄰近建(構)筑物、管線,應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在整個施工期間,加強監測其沉降和位移、開裂等情況,發現問題應與設計或建設單位協商采取防護措施,并及時處理;娱_挖工程應驗算邊坡或基坑的穩定性,并注意由于土體內應力場變化和淤泥土的塑性流動而導致周圍土體向基坑開挖方向位移,使基坑鄰近建筑物等產生相應的位移和下沉。驗算時應考慮地面堆載、地表積水和鄰近建筑物的影響等不利因素,決定是否需要支護,選擇合理的支護形式。在基坑開挖期間應加強監測。用挖土機施工時,挖土機的工作范圍內,不得有人進行其他工作,多臺機械開挖,挖土機間距大于l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先挖坡腳的危險作業。基坑開挖應嚴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時應隨時注意邊坡的穩定情況,如發現有裂紋或部分塌落現象,要及時進行支撐或改緩放坡,并注意支撐的穩固和邊坡的變化。機械挖土,多臺階同時開挖土方時,應驗算邊坡的穩定,根據規定和驗算確定挖土機離邊坡的安全距離。夜間施工時,應合理安排施工項目,防止挖方超挖或鋪填超厚。施工現場應根據需要安設照明設施,在危險地段應設置紅燈警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