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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防火分隔的分類2020-4-22 常用的防火分隔物有: ①防火墻。防火墻是由不燃材料制成,直接設置在建筑物基礎上或 鋼筋混凝土框架上,具有耐火性的墻。 ②防火門。在一定的時間內,能耐火、隔熱的門。這種門通常用在防火 分隔墻、樓梯間、管道井等部位,阻止火勢蔓延和煙氣擴散。防火門按 其所用的材料可分為鋼質防火門、木質防火門和復合材料防火門。按耐 火極限可分為甲級防火門(1.2h )、乙級防火門( 0.9h )、丙級防火門(0.6h ); ③防火窗。在一定時間內,能耐火、隔熱的窗。它通常裝在防火墻或防火門上; ④防火卷簾。這種卷簾,在一定時間內能耐火。它通常用在設防火墻有困難的自動扶梯、中庭等開口部位,起隔火、隔熱作用; ⑤防火閥和排煙防火閥。防火閥安裝在通風、空調系統的送風、回 風管道上,平時處于開啟狀態,火災時,當管道內氣體溫度達到70℃時 關閉,在一定時間內能滿足耐火要求,起隔煙阻火作用。排煙防火閥安 裝在排煙系統管道上,當管道內氣體溫度達到280℃時,自行關閉,起阻火隔煙作用。 防火封堵,就是用防火封堵材料的孔,電纜穿線孔不要切斷,其作用是 防止自燃,由于自加熱電纜或外部消防使火災蔓延,保護人員的安全和 設備的目的。原則火阻擋從膨脹阻斷材料吸收和絕熱效果。 防火分隔設施: 是指在一定時間內阻止火勢蔓延,把整個建筑內部空間劃分成若干較 小防火空間的物體。 對建筑物進行防火分區必須通過防火分隔設施來實現。 防火分隔分類: 一種是固定式的,如建筑中的內外墻體、樓板、防火墻等。 一種是活動式、可啟閉的,如防火門、防火窗、防火卷簾門、防火 幕、防火閥、排煙防火閥、防火分隔水幕等。 防火墻: 是防火分區的主要構件。它是由不燃燒材料構成,耐火極限不低于 3h。 防火墻的構造應符合下列要求: 1)直接設置在建筑物的基礎或鋼筋混泥土框架、梁等承重結構上。 2)防火墻應從樓地面隔斷至頂板底面基層。 3)防火墻橫截面中心線距天窗端面的水平距離小于4M,且天窗端面為 燃燒體時,應采取防止火勢蔓延的措施。 4)當建筑物的外墻為不燃燒體時,防火墻可不凸出墻的外表面;當建筑 物的外墻為難燃燒體時,防火墻應凸出墻的外表面 0.4M以上,且在防火 墻兩側的外墻應為寬度不小于2M的不燃燒體,其耐火極限不低于該外墻 的耐火極限。 5)防火墻上不應開設門窗洞口,當必須開設時,應設置固定的或火災時 能自動關閉的甲級防火門窗。 6)可燃氣體和甲、乙、丙類液體的管道嚴禁穿過防火墻。 7)建筑物內的防火墻不宜設置在轉角處。 防火門 : 是設置于防火分區間或防火隔間與疏散走道、安全出口之間, 且具有一定耐火極限的防火分隔物。其作用為阻止火勢蔓延和煙氣擴散,為人員疏散提供安全條件。 防火門的構造:通常由門框、門扇、填充隔熱耐火材料、門扇骨架、防 火鎖具、防火合頁、防火玻璃、防火五金件、閉門器、防火門釋放器、 順序器等組成,它的構造和質量對其防火和隔煙性能都有直接影響。 防火門分類: 1)按材質,分為木質防火門、鋼質防火門、鋼木質防火門和其它材質 防火門。 2)按門扇數量,分為單扇防火門、雙扇防火門和多扇防火門。 3)按結構型式,分為門扇上帶防火玻璃的防火門、帶亮窗防火門、帶玻璃帶亮窗防火門、無玻璃防火門和防火門門框。 4)按其開閉狀態,分為 常開防火門和常閉防火門。 5)按耐火性能,分為隔熱防火門(A類)、部分隔熱防火門(B類)和 非隔熱防火門( C類)。 A類:耐火等級 A0.5小時(丙級)、A1.0小時(乙級)、A1.5小時(甲 級)和 A2.0小時 B類:防火門又稱部分隔熱防火門,是指在規定大于等于0.50 小時內滿 足耐火完整性和隔熱性要求,在大于0.50 小時候所規定的時間內能滿足 耐火完整性要求的防火門 C類:防火門又稱為非隔熱防火門,是指在規定時間內恩能夠滿足耐火完整性要求的防火門防火門的一般要求: 1 ) 保證疏散通道的相對安全和人員安全疏散,應使防火門在平時處于關閉狀態或在火災以及人員疏散后能自行關閉,因此防火門應具有的自閉功能。雙扇防火門應具有安順序關閉的功能。 2) 常開防火門設有閉門器、防火門釋放器和信號反饋裝置,能在火災時自 行關閉,并有信號反饋功能。 3) 防火門內外兩側應能手動開啟。 4) 為保證分區的相互獨立,設置在變形縫附近的防火門開啟后,其扇不應跨越變形縫,并應設置在樓層較多的一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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