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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電是指電流流經人體,造成生理傷害的事故。觸電傷害,多數發生在人們思想麻痹的一瞬間,而這一瞬間又必然與缺乏應有的安全用電的技術管理措施和教育工作有關。據對近年來觸電傷亡事故的分析,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在工程外側與外電高壓線路的距離小于最小安全距離時,沒有增設屏障、遮攔、圍欄或保護網,造成施工機械設備或鋼管腳手架碰觸高壓電線;水泵、混凝土攪拌機等機械漏電;手持電動工具未進行有效的接地接零,造成設備漏電;電線電纜破皮、老化造成漏電;移動式照明未使用安全電壓或照明電極接錯而發生觸電。 (一)不可翻越工地圍墻或圍護 1.危險危害因素: 施工工地人員在工地為了抄走近路等原因,經常違章違紀翻越圍墻或圍護。而不少工地的圍墻或圍護頂上都有電纜電線。這些線路有可能破損或浸水后受潮等因素漏電,人員翻越時觸摸到就要發生觸電傷害事故。 2.預防對策措施: (1)施工現場圍墻或圍護的電纜線必須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的要求架設。 (2)由專職電工經常檢查線路的完好性,作好防護措施。 (3)施工作業人員要求嚴格遵守規章制度,不能翻越圍墻或圍護,不能在圍墻或圍護上傳送金屬構件。 (二)安全使用電動工具 1.危險危害因素: 施工作業人員在墻體或梁等處鉆孔打洞,必須對墻、梁等隱蔽工程要熟悉,對埋設電纜電線部分不能輕易鉆孔。如果電動工具將埋設的電纜電線打破時,電動工具的外殼等部件就會直接帶電而傷及人體。 2.預防對策措施: (1)使用電動工具必須先經有關技術人員技術和安全交底。 (2)一般場所可選用Ⅰ類,其金屬外殼與PE線的連接點不得少于2處;除塑料外殼Ⅱ類工具外,相關開關箱中漏電保護器的額定電動工作電流不應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于0.1s,其負荷線插頭應具備專用的保護觸頭。所用插座和插頭在結構上應保持一致,避免導電觸頭和保護觸頭混用。 (3)在潮濕場所或金屬構架上操作時,必須選用Ⅱ類或由安全隔離變壓器供電的Ⅲ類手持電動工具。金屬外殼Ⅱ類手持電動工具使用時,必須符合要求;其開關箱和控制箱應設置在作業場所外面。在潮濕場所或金屬構架上嚴禁使用Ⅰ類手持電動工具。 (4)狹窄場所必須選用由安全隔離變壓器供電的Ⅲ類手持電動工具,其開關箱和安全隔離變壓器均應設置在狹窄場所外面并連接PE線。操作過程中,應有人在外面監護。 (5)手持式電動工具的負荷線應采用耐氣候型的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并不得有接頭。 (6)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時應按規定穿好戴好絕緣防護用品。, (7)要掌握作業場所的隱蔽帶電線路,選準安全操作的位置。 (三)裸露線頭應由電工處理 1.危險危害因素: 建筑業使用的很多電動工具,因為時可移動作業的,電線一般較長,移動作業中忽視監護有可能出現纏繞、壓輾情況,容易損壞電線的外皮絕緣,嚴重的還會把電源線弄斷,引發漏電觸電事故。還有的電動工具操作時震動力強,電源線維護不好,也可引發漏電觸電事故。有的施工作業場所的地上或墻上會有凌亂電線,有不少是電器安裝的原因。施工現場不同工種往往會交叉作業,如進行抹灰、粉刷、補洞等,作業人員為了搶工時,或誤以為這些電線不帶電而進行施工,會自行用手拔拉電線,一旦電線帶電觸及裸露的線頭或破損漏電就會觸電傷亡。 2.預防對策措施: (1)操作前首先應檢查電源線有無破損情況,接線是否穩妥,是否有扭結等可能造成漏電的現象; (2)操作中要隨時注意電源線與機體、工作物、工作環境有無碰靠等異常情況; (3)操作時還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觸電保護用品。 (4)電氣設備金屬外殼(如電動機、移動式電具、鐵殼開關等)一定要有效接地。接地是防止漏電觸電的一個很重要的保護裝置,當電氣設備有漏電出,可以使電大量漏入地下,使熔絲熔斷而切斷電源,保住觸電者的生命。 (5)在施工作業處有散亂電線或裸露線頭,其他作業人員不能擅自處理,應及時報告,由專業電工對電線進行整理處理。 (四)高壓線旁施工應有安全距離 1.危險危害因素: 在建筑業中,由于很多作業是上下連貫進行的,又比較多使用長件金屬物,工人們在施工操作中,稍有不慎,極易引發長件金屬物觸及高壓線的事故,這也是建筑業常見事故之一。有些施工作業可能需要在高壓線周圍進行,而作業人員則忽視了高壓線的危害,想想高壓線很高,根本碰不到,就在高壓線下搭建臨時設施或堆放金屬材料,甚至在正下方施工作業,由此發生嚴重觸電傷亡事故。某工地房頂捆扎鋼筋,1名鋼筋工將剩余的1根鋼筋收拾好扛起,放在肩上后下房,不慎使鋼筋觸及上方高壓線,當即觸電身亡。 2.預防對策措施: (1)在建工程不得在外電架空線正下方施工、搭設作業棚、建造生活設施或堆放構件、架具、材料及其他雜物等。 (2)在建工程(含腳手架)的周邊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邊線之間的最小安全操作距離應符合規定。1kv以下高壓線最小安全操作距離必須保持4m以上水平距離或采取嚴格隔離防護措施。 (3)嚴防作業人員手持金屬桿件等靠近高壓線。 (五)不能用銅絲等替代電器保險絲 1.危險危害因素: 建筑工地一些非電工作業人員,在使用電動工具時,遇到開關箱等電閘保險絲斷掉無電時,為了使工作不間斷,就自行連接保險絲。沒有保險絲,就用銅絲或鐵絲替代保險絲,者就很容易引起自身觸電。而且接錯電路還要引起其它事故。 2.預防對策措施: 在施工時,如開關箱等電閘保險絲斷掉無法施工時,決不能自行處理,嚴禁用不符合原規格的熔體替代保險絲,急需施工也應立即要求持證專業電工進行操作,查明原因,排除開關箱等電閘斷絲的故障,接好保險絲。嚴禁其他人員擅自操作。 (六)電動工具的電線不能隨意連接 1.危險危害因素: 施工現場在使用電動工具時,有時作業人員往往由于工具電纜線長度不夠,自己找來電線連接,有時工具線插頭壞了或電箱等插座不配,就將電線的金屬絲直接與插座相連,但是帶電連線或插座接線(無罩殼),會產生很大危險。某單位職工洪某等人接班后見井下沒有潛水泵,就擅自從別的井拖來一只,違反操作規程把潛水泵的電線接在四眼插座上,用四支細篾片固定接頭。不料已接錯電線,將地線接到火線上了,導致潛水泵外殼帶電。一開開關,陳某大叫一聲即倒在水下,此時井上的張某和陳某救人心切,忘了拉電閘,即下井去了,二人又同時倒下。聞訊趕來的電工急忙拉掉電閘,但三人均搶救無效死亡。 2.預防對策措施: (1)在使用電動工具時,如電源與作業處較遠應增加或移動開關箱解決。 (2)電動工具原有插頭不得隨便拆除或更換,更嚴禁直接將電線金屬絲插入插座孔。 (3)工具在使用前,還應有專職電工檢查是否漏電或相線和零線是否接錯。 (4)受潮或長期未用的電動工具還應測量絕緣電阻是否符合要求。 (七)連接電源的電纜線不能掛衣、曬衣 1.危險危害因素: 施工現場尤其是生活區域等樓層內不少施工人員常常把連接電源的電纜線、電線等擅自;拉扯當作掛衣繩,有的甚至將洗后的濕衣服、床單等放在電線上吹曬。如果電纜線、電線破舊或電線外面橡膠彎裂等放曬濕衣被都會因漏電而發生觸電事故。 2.預防對策措施: (1)電工排好的電纜電線,任何人不準亂拉、亂扭、亂拖。不準移動其位置。 (2)電纜、電線連接電源的只能作導電線路,不準當掛衣吹曬衣被等繩索使用。 (3)在生活區等要掛衣或曬衣被,應找桿件或繩索等根據項目部規定的場所栓牢吹曬,要有文明施工文明生活的習慣。 (八)“小太陽”燈只能用作施工照明 1.危險危害因素: 建筑施工人員往往會拿工地使用的“小太陽”燈放在宿舍、倉庫等處作取暖或烘烤潮濕衣被等使用。這些場所往往會忽視接地保護。而且“小太陽”燈溫度很高,使用不當會使“小太陽”燈所連電線及外罩等損壞。這些都會引起觸電、火災等事故。 2.預防對策措施: (1)在建筑工地的“小太陽”燈只能用作施工照明。 (2)不可在室內用“小太陽”燈取暖或烘烤衣物等。 (3)施工單位必須對“小太陽”燈加強管理,保管。 (4)使用“小太陽”燈時必須檢查,要有可靠接地等安全措施。以免發生觸電事故。 (九)生活場所不能使用電加熱器 1.危險危害因素: 建筑工地的宿舍、倉庫等場合,很多施工人員為了圖方便、省費用,常在宿舍等處用自買的電水壺、電炒鍋、熱得快等燒飯、燒菜、燒水等。這除了把宿舍等處搞得不衛生、亂糟糟外,還應用電的不規范而帶來火災、觸電等事故。 2.預防對策措施: 必須加強生活場所管理。嚴禁在生活場所擅自使用生活電器用具。要為施工人員搞好食堂,聯系有關方面解決施工人員吃、喝、用水等日常需要。盡力安排,照顧好施工者的生活需要,搞好施工現場文明管理,使施工人員認識到隨便使用自帶電器的危險性。 (十)宿舍照明線不能亂拉亂接 1.危險危害因素: 建筑工地宿舍居住人員往往為了照明、看小電視、聽音樂等原因,私自將電線亂拉亂接。有的甚至捆綁在雙人床的鐵架上,不少電線都是撿來的舊線,有些宿舍還自拖不少舊的破損的插座,給宿舍人員帶來很大的觸電隱患。 2.預防對策措施: 施工現場宿舍用電線路和設施必須規定由專職電工排好,其他人員不得再進行自拉自接,宿舍等室內照明線及燈具的安裝高度不能低于2.5米,如不足2.5米應采用36V安全電壓。220V的插座等電器必須按標準固定位置,尤其不能將電線捆綁在鐵床架等金屬桿件上,這容易造成多人觸電傷亡事故。 (十一)不拖動電纜線來移動電動工具 1.危險危害因素: 混凝土澆搗時,作業人員往往將振搗器的電纜線在鋼筋網格上隨意拖動,作業人員在工作中只注意電動工具操作點的施工,而忽視了電動工具所拖帶的電纜線,這些電纜線在拖動中與尖利的金屬、碎玻璃、碎瓷磚等摩擦而破損,就會發生觸電事故。 2.預防對策措施: 在使用電動工具時,必須掌握移動電動工具的方法,電動工具在移動時要盡量移動開關箱。不允許在尖利的金屬、碎玻璃、碎瓷磚上面隨意拖動電動工具的電纜線。要移動電動工具的電纜線必須是橡膠護套銅芯軟電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