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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場安全標志的正確使用,可以引導施工現場作業人員采取正確、安全的生產行為,減少和避免安全事故。為加強對現場安全技術的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一、施工現場設置懸掛安全標志的一般規定 施工現場施工機械、機具種類多、高空與交叉作業多、臨時設施多、不安全因素多、作業環境復雜,是發生危險因素較大的作業場所,容易造成人身傷亡事故。因此,必須在施工現場的危險部位和有關設備、設施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提醒、警示進入施工現場的管理人員、作業人員和有關人員,時刻認識所處環境的危險性,隨時保持清醒和警惕,避免事故的發生。 二、安全警示標志的分類 1、危險標志:只安裝于存在直接危險的地方,用來表示存在危險。 2、禁止標志:用符號或文字的描述來表示一種強制性命令,以禁止某種行為。 3、警告標志:通過符號或文字來指示危險,表示必須小心行事,或用來描述危險性。 4、安全指示標志:用來指示安全設施和安全服務所在的位置,并且在此處給出與安全措施相關的主要安全說明和建議。 5、消防標志:用于指明消防設施和火災報警的位置,及指明如何使用這些設施。 6、方向標志:用于指明正常和緊急出口、火災逃逸和安全設施、安全服務及衛生間的方向。 7、交通標志:用于向工作人員表明與交通安全相關的指示和警告。 8、信息標志:用于指示特殊屬性的信息,如停車場、倉庫或電話間等。 9、強制性行動標志:用于表示須履行某種行為的命令以及需要采取的預防措施。 三、安全標志的平面布置圖 1、施工項目部應當根據工程項目規模、施工現場環境、工程結構形式以及設備、機具位置等情況,確定危險部位,有針對性地設置安全標志。 2、施工現場應繪制安全標志布置總平面圖,根據施工不同階段的施工特點,組織有關人員有針對性地進行設置、懸掛或增減。 3、安全標志設置位置的平面圖,是重要的安全工作內容資料之一,當一張圖不能表明時,可以分層表明或分層繪制。 4、安全標志設置位置的平面圖應由繪制人員簽名,項目負責人審批。 四、安全標志的設置與懸掛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基坑邊沿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應當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的類型、數量應當根據危險部位的性質不同,設置不同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標志設置后應當進行統計記錄,并填寫施工現場安全標志登記表。 五、安全標志的維護與管理 為有效地發揮標志的作用,項目部每月應對其進行一次檢查和清洗,發現有變形、損壞、變色、圖形符號脫落、亮度老化等現象存在時,應立即更換或修理,使之保持良好狀況。要根據現場工程進度的進展,針對不同施工內容的實際狀況合理變化安全標志的設置,安全標志平面圖也要隨之及時更新,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同時,項目部應經常向現場操作人員宣傳安全標志的意義及管理規定,尤其是設立新標志或變更現存標志位置時,應提前通告操作人員,并且解釋其設置或變更的原因,使作業人員心中有數,確保安全標志有效地發揮安全警示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