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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手架搭設規范及種類
腳手架搭設規范要求 (一)基本要求 1.重要的腳手架必須制定施工方案,必要時制定安全保證措施。 2.高度25m以上的腳手架必須采用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其單立桿腳手架高度宜控制在50m以內;高度超過50m的腳手架應采用雙管立桿、鋼絲繩斜拉、分段卸荷等有效措施,并另行專門設計。 3.腳手架的設計須滿足工程的需要,并標明其用途、****靜荷載、****動荷載及 水平受力等;所選定的設計參數和構配件,不得低于現行國家和行業相關安全技術規范標準。 4.腳手架在施工中需要改變原有結構、加高(寬)、改為它用等情況下,須經技術部門驗證,并經審批。 (二)技術要求 鋼管腳手架所用材料須符合下列要求: 1.鋼管外徑應為48~51mm,壁厚3~3.5mm,長度以2.1~2.8m和4~6.5m為宜,有嚴重銹蝕、彎曲、裂紋、損壞的不得使用。 2.扣件應有出廠合格證明,凡脆裂、變形、滑絲的不得使用。 3.鋼制腳手板應采用厚2~3mm的3號鋼鋼板,以長度1.4~3.6m、寬度23~25cm、肋高5cm為宜,兩端應有連接裝置,板面有防滑孔,凡有裂紋、扭曲的不得使用。 4.腳手架的立桿、大小橫桿的間距根據腳手架的使用情況具體確定,但不得超過以下值: 橫向立桿 縱向立桿 大橫桿 小橫桿 小橫桿挑出的懸臂長 1.5m 2.0m 1.2m 1.5m 0.45m 5.斜道板、跳板的坡度不得大于1:3,寬度不得小于1.5m。 6.木架桿:鐵絲用8# 二、腳手架分類 腳手架是為建筑施工或安裝施工而搭設的上料、堆料以及施工作業用的臨時結構架。 1、按所用的材料:分為木腳手架、鋼腳手架和軟梯。 2、按是否可移動:分為移動腳手架和固定腳手架。 3、按施工的性質:分為建筑腳手架和安裝腳手架。 4、按搭接形式和使用用途分為 (1)單排腳手架(單排架):只有一排立桿,橫向水平桿的一端擱置在墻體上的腳手架。 (2)雙排腳手架(雙排架):由內外兩排立桿和水平桿等構成的腳手架。 (3)結構腳手架:用于砌筑和結構工程施工作業的腳手架。 (4)裝修腳手架:用于裝修工程施工作業的腳手架。 (5)懸挑腳手架:應于設備安裝或檢修懸挑作業的腳手架。 (6)模板支架:用于支撐模板的、采用腳手架材料搭設的架子。 5.按遮擋大小分為 (1)敞開式腳手架:僅設有作業層欄桿和擋腳板,無其它遮擋設施的腳手架。 (2)局部封閉腳手架:遮擋面積小于30%的腳手架。 (3)半封閉腳手架:遮擋面積占30%~70%的腳手架。 (4)全封閉腳手架:沿腳手架外側全長和全高封閉的腳手架。 (5)開口型腳手架:沿建筑周邊非交圈設置的腳手架。 (6)封圈型腳手架:沿建筑周邊交圈設置的腳手架。 |